1、 剧毒药品及贵金属必须存放在保险柜内。保险柜和柜钥匙必须分开保管。保险柜密码由保管员和实验室负责人掌握。
2、 教学和科研需领用剧毒药品或贵金属必须填写《剧毒药品及贵金属申领单》,经实验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领用。
3、 领用剧毒药品或贵金属必须由保管员、钥匙管理人员和领用人在场。
4、 保管员在检查有关手续齐全的情况下,严格按领用人申请所需的数量发放。领用剧毒药品或贵金属的申领单,保管员必须严格保管。
5、 凡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事故者,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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