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适应实验教学的改革发展,加强化学化工学院实验室建设,充分发挥实验室功能,提高实验室效率,特制定实验室档案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实验室工作档案内容:
1、实验室任务:实验教学大纲,实验课程及项目,每学期实验教学任务及实际开出实验数量,实验教学课表及实验进度表、实验教学的考核办法及实验报告、预备实验报告等有关记录。
2、实验室仪器设备、低值材料:仪器设备的固定资产帐卡,使用维修记录、技术资料,分户统计帐,低值品分户帐,领用单等;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论证报告、订货合同、安装验收报告、损坏维修记录、使用记录、说明书等。
3、实验室管理制度和工作记录:校和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工作的文件,实验室制定的各项岗位责任制、分工细则及管理制度,实验室专职人员工作日志,实验室研究活动记录,人员考核记录,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实验室工作计划,研究论文,成果鉴定证书、自制或改造的实验仪器设备装置的验收报告等,实验室改造情况等资料。
4、实验室经费使用:实验室年度仪器设备购置,实验消耗、仪器设备维修、条件建设等经费支出情况统计,实验室年度科研项目、对外培训、测试、技术协作、劳务等收入情况统计等。
二、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
1、实验室工作档案由实验中心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2、各实验分室的老师应做好有关事项的记录,并将有关资料提供给负责档案的人员。
3、实验室档案员根据工作档案的内容进行统计、归纳、整理、编目、立卷,并定期及时归档。
4、实验室工作档案对校内外提供服务。凡需实验室工作档案的单位或个人,应办理借阅档案手续。所借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和损坏,用后及时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