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技司[2000]52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依托在高等学校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是我国基础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仪器设备是重点实验室承担上述任务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的组成部分。为保证这些仪器设备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加强对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高等学校应重视和加强对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在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等相关机构设专人负责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各重点实验室必须制定有效的仪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保证仪器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当前特别要注意做好重点实验室的安全保卫工作,各重点实验室应有专人负责仪器设备的安全工作,实行重点实验室24小时值班制度。
三、各有关高等学校和各重点实验室,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要把保证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安全作为实验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保证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四、各有关高等学校应加强重点实验室安全保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重点实验室的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