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根据教务处、人事处和工会三部门关于“江苏大学第五届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组织我院教师参加“课堂教学竞赛”和“实验教学竞赛”项目。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一)理论教学教师:从事本科生理论教学工作的在职教师。
(二)实验教学教师:主要从事实验教学的教师(完成的实验教学工作量应占其总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二以上)。
二、竞赛程序
学院分预赛和复赛两个阶段,通过选拔确定参加学校决赛人员名单。
(一)预赛
(1)组织工作:由各系和实验中心组织实施。联系院领导参加各单位的预赛。
(2)参加人员:各系和实验中心45周岁以下的教师必须全体参加预赛,同时欢迎45岁以上的教师踊跃报名。(附件:学院下发45岁以下各单位必须参加人员名单)
(3)考核要求:各系和实验中心应将预赛作为一项重要的教研活动,预赛结果作为对教师年度教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不参加预赛。无故不参加预赛的教师,两年内年度考核不能定“优秀”等级;不能进行各类评优评奖;不得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
(4)推荐名额:按学校分配给我院参加决赛人员的指标数,原则上各系推荐到学院进行复赛的人数为3人,即高、中和初级职称人员各为1人;实验中心推荐名额为3人。
(二)复赛
由学院组织实施。学院成立竞赛评审组,对各系和实验中心推荐的参赛教师进行以课堂竞赛为重点的评比,评出相应奖项。并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择优推荐参加决赛的人选。
三、奖励办法
学院按复赛成绩设置相应奖项。凡参加复赛获奖的教师,学院将颁发获奖证书和一定数额的奖金,并作为晋升职称和年终考核等工作的依据。
化学化工学院
2010-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