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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

发布:    日期:2022-03-03   点击:

 
                   

 为适应学分制教学改革的需要,加大实验教学改革力度,充分发挥教学资源功能和效益,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

一、教学实验室开放要求

  实验项目和实验仪器设备向学生开放,允许学生根据教学基本要求和个人意愿选择实验内容和实验仪器设备,设计实验方案,在教师的指导下完成实验,达到预期的实验教学目的。教学实验室开放要结合教学条件和学生特点,加强新技术、新方法的引进,允许学生选做基本训练的实验,也可选做设计性、综合性、研究性实验;开放项目可以是教学计划要求的课内实验,也可以是课外实验,以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要求。

二、教学实验室开放条件

  (1)要有足够的实验项目和内容,并有一定的选择余地,允许学生自己设计实验方案。

  (2)开放时间

  大型仪器室每天开放时数不低于15时(8:00-23:00),基础课实验室、综合性实验室和专业实验室每天开放时数不低于12小时(9:00-21:00)。

(3)用房及设备

  实验室的用房面积、仪器设备套数要满足学生在开放时间内选做实验的要求。

(4)人员

  实验指导教师按照实验规则和实验项目要求做好指导和咨询工作,在开放时间内,有1~2名理论基础知识扎实、动手能力强的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负责指导实验。

三、实验室开放的形式与内容

  实验室开放可采取多种形式。大型仪器室、基础实验室、综合性实验室和专业实验室采取定时和预约式开放。

  (1)实验室开放形式

  定时开放:视教学安排确定固定时间向学生全面开放。

  预约开放:学生提前申请拟做实验项目和所需仪器设备及元器件,由实验室根据学生人数、实验内容和预约实验时间安排实验设备、器材和指导教师。大型仪器室在1人以上需要时即可开放,基础实验室、综合性实验室和专业实验室在预约人数为十人以上时安排时间开放。

  (2)实验室开放内容

  学生选做实验内容(教学计划规定的应开实验和选开实验);

  学生自选实验题目、自行设计实验内容;

  大学生第二课堂的有关内容;

  参加科研项目、自制仪器设备等;

四、教学实验室开放管理

  (1)各实验室主任根据教学实际需要和学生预约情况安排实验时间、指导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实验器材、器件。

  (2)学生按实验类型、实验要求做好实验准备,设计实验方案,提交实验预习报告,经指导教师认可后才能进行实验。

  (3)学生凭学生预约卡或学生证在预定时间内进入实验室,按实验室规定领用实验器材、器件,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按实验操作规程进行实验。实验完成后交还实验器材、器件,对损坏、丢失实验设备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学生按实验要求撰写实验报告,交指导教师审阅。指导教师结合开放实验的特点,考核、评定学生实验成绩,并按规定上报。

  (5)工作量计算:教学实验室开放的工作量参照定时开放实验的工作量计算办法执行。

(6)实验中心主任要不定期抽查、考核实验室开放情况,监督检查开放效果,组织交流开放工作经验,确保开放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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