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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实验室规则

发布:    日期:2022-03-03   点击:

 
                   


一、实验室是开展实验教学、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的场所,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和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则。

二、实验室的工作人员要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实验技术,熟练掌握教学实验的原理、方法、操作规程及相关仪器设备使用、维护和保管的规章及方法。

三、实验室应有专人负责做好仪器设备的保管、维护,努力提高仪器设备完好率,所有仪器设备都要登记建帐,做到帐物相符。

四、爱护仪器设备,节约实验材料,遵守操作规程,保持实验室清洁,按环保有关要求处理污物和废液。

五、使用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必须先经过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使用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按规定认真填写设备使用记录。

六、校外单位到实验室做实验或联系工作,需事先到实验室主管部门办理手续。凡到实验室做实验或使用仪器设备者,需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统一安排。

七、仪器设备一般不得外借或私自用于为他人作有偿服务,不得擅自将仪器设备带出实验室,特殊情况必须经实验室主任和主管院长的批准。

八、使用实验仪器、设备,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发现损坏、丢失时,要立即报告学校有关部门,以便及时处理。

九、实验室内不得存放任何与实验无关的物资,不允许存放个人杂物。

十、要严格遵守安全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并要做好交接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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